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設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學考范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14門, 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類型。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門科目,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其中,不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科目為合格性考試科目,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科目是等級性考試科目。
學生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學習興趣和優勢有一定的了解后,從以上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確定3門等級性選考科目。參加等級性考試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績的學生可不參加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為適應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需求,語文、數學和外語3門設合格性考試科目。
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和不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必須參加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學考。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可以不用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學考,用統一高考相應科目考試成績來替代學考成績。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5門設合格性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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