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龍江高中會考考試科目如下:
全省統一考試科目仍然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
關于地市組織實施的考試科目的要求
1. 地市組織實施的考試科目仍然為語文、數學、外語、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語文、數學和外語學科的考試安排在高二學年的11月底前進行;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的考試安排在高二學年的10月15—25日進行。
2. 地市組織實施的考試科目(包括朝、蒙文考試)的命題及考試管理要求仍按黑教基二函﹝2015﹞372號文件執行。
3.各地市務于10月15日前統一將所轄普通高中學校的考試時間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4.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向所轄普通高中學校派駐巡視員,86考網,全程指導、監督考試工作,省招生考試院派巡視員抽查考區、學校考試工作。
5.考試結束后,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向全體考生張榜公示考試成績滿5個工作日。
6.經公示無異議的成績,相關考區要按要求格式于12月20日前通過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lzk.hl.cn/)高中學考管理平臺上傳。成績一經上傳,一律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