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區2018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根據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安排,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我區2018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為12月19日至20日,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二、考試科目
高二年級首次開考科目: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本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試卷和答題卡分離的考試模式。
三、報名條件
參加本次考試的對象主要是2017年秋季入學的我區普通高中在校學生,考生應已修完必修課程并取得相應學分。此前參加過相應科目考試沒有及格的考生以及申請廣西普通高中學歷的社會考生可以報考。
四、報名方法及步驟
采用全區統一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報名,各單位可從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系統導航—工作系統”登錄管理系統。本次考試報名工作主要分為信息錄入、科目報考、考場編排、試卷統計上報、打印考務材料等五個步驟,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2。
(一)信息錄入。
時間為2018年10月8日至29日。信息錄入包括高一新生的考籍信息(含照片)導入、高二及高三考生的考籍變動、考籍信息更改等。各單位按照統一要求錄入考生基本信息,建立考籍,經核對無誤后,將考籍數據在管理系統內提交。
1.本次考試實行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的規定,各市、縣、學校在錄入及修改考生信息時,請仔細核對考生的身份證信息。若考生為港、澳、臺或外國國籍身份,其證件信息在錄入后,必須逐級由縣(市、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審核通過。請各市提醒還沒有辦理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過期的考生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
2.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以學校為單位集體報名,建立考生考籍檔案,建立考籍檔案時考生類型選擇“在校考生”。
3.中等職業學校在籍在校學生要求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以學校為單位集體報名,建立考生考籍檔案,建立考籍檔案時考生類型選擇“在校考生”。
4.其他社會考生報名時,須出具初中畢業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報名,建立考生考籍檔案,建立考籍檔案時考生類型選擇“社會考生”,考生的學校信息由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院(招生辦)指定。
5.考生關鍵信息錄入后,如需修改,須由考生所在學校在管理系統內提交修改申請,,同時上交紙質證明材料,由學校所在地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審核通過。考生關鍵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證件號碼、考生類別。如要修改姓名、性別、民族、證件號碼,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本復印件交由當地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審核留存;如要修改考生類型,須提供考生所就讀學校提供的相應證明交由當地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審核留存。
6.考籍異動。若考生有在自治區范圍內轉學、轉學到省外、休學、退學、開除、輟學、去向不明、留級、跳級、肄業、結業、重讀、參軍、死亡等情況,由考生所在學校在管理系統的“考籍管理-考籍異動”中提交相應的異動申請。考籍異動申請須在2018年10月29日前完成。
7.區內轉學考生信息錄入。從外校轉學的學生,在轉入學校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轉出學校應及時把轉出學生的信息在管理系統上掛起,轉學學生使用原考籍號,轉入學校在管理系統內辦理考籍異動即可。管理系統中的轉學操作須在2018年10月29日前完成。
8.區外轉學考生信息錄入。從外省轉入我區的學生由轉入學校在管理系統內重新建立考籍檔案、生成考籍號。外省轉入還沒有辦理轉學手續的考生以社會考生的名義報名,待轉學手續辦理完畢,再將考生類型修改為“在校考生”。
9.考籍號編排。考籍號由14位數字組成:市縣代碼(4位)+中學代碼(4位)+考生入學年份(2位)+流水號(4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號遵循“一人一號,多次使用”的原則,從2013年6月份開始,同一考生高中階段參加所有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均使用同一考籍號,考籍號生成后不能修改。社會考生的考籍號編排參照以上辦法進行。
10.休學、留級、復讀考生的信息錄入。2012年秋季之前就讀高中的休學、留級、復讀考生須由考生復學就讀之后的學校在管理系統內重新錄入考籍信息,生成考籍號;2012年秋季之后就讀高中的休學、留級、復讀考生可直接在管理系統內的學生歷史數據中恢復考籍信息,在原考籍所在學校報名,使用原考籍號報考。此項涉及的操作須于報名截止前(2018年10月29日)在管理系統內完成。
11.已畢業考生的信息錄入。2012年秋季之前就讀高中的已畢業考生須由原畢業學校在管理系統內重新錄入考籍信息,生成考籍號;2012年秋季之后就讀高中的已畢業考生可直接在管理系統內的學生歷史數據中恢復考籍信息,在原畢業學校報名,使用原考籍號報考,報名時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由學校核實其身份信息和就讀經歷。此項涉及的操作須于報名截止前(2018年10月29日)在管理系統內完成。
1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在完成高中學業三年內有效。已經參加過相應科目考試且及格的考生不再重復參加相同科目的考試,考生只需參加不合格科目的重考。
13.照片錄入。各報名點錄入考生基本信息后,采集考生數碼照片,照片采集分為上傳照片和現場采集兩種方式。上傳照片可采用jpg或png格式,并以考籍號或證件號命名。現場采集將照相設備接入管理系統即可采集。照片底色原則上要求為白色。
14.信息核對。采集高一新生考籍以及修改考籍信息后,學校必須打印出考生的信息列表供考生核對并簽字確認。考生簽字確認后的信息表由學校收集并送交當地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留存。
(二)科目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