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事局,省農墾總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原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原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有: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從中任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8年年底。
三、考試時間、科目
2008年9月20日
上午8:00-11:00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下午14:00-17:00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2008年9月21日
上午8:00-11:00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下午14:00-17:00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四、考試成績管理
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國家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
五、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并繳費的辦法進行。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08年6月16日至6月26日(節假日可報名)。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網址:)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寫提交《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紙打印《報名表》,并在《報名表》左下方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蓋章。
(二)現場確認并繳費
1、現場確認時間:2008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2、考生須到報名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確認并繳費。省直考區現場確認地點:黑龍江省人事編制服務大廳,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130號(省人才中心一樓),咨詢電話:82319247,其他考區現場確認地點由各考試管理機構確定。
3、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攜帶《報名表》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單位出具的從事勘察設計工作年限證明、畢業證、學位證)進行資格審核。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打印準考證
凡已完成現場確認并繳費的報考人員須于2008年9月5日至9月17日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進入準考證打印界面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數據上報
各地市人事局在7月4日前將確認后的報名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七、考場設置
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各地市不設考場。
八、考試收費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人事部門資格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2003]94號)文件規定,參加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15元,一級結構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考務費120元,一級結構專業考試為二科,每人考務費240元;二級結構專業考試為二科,每人考務費240元。
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報名費,其余費用上繳省人事考試中心。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哈爾濱開發區支行
戶名: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
帳號:23001866751050503109
九、參考用書
參考用書征訂事宜請與省建設廳勘察設計處聯系。
地址:哈市南崗區東大直街308號
聯系人:高啟生
電話:0451-53604862
十、考生須知
(一)考生下載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及時與報名點聯系。
(二)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允許參加考試。
(三)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學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草稿紙由考試組織部門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報名時請各地考試主管部門將本文件的相關附件及時印發給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