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
幼兒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專業課 |
注: 1.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2.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3.申請中職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各科考試。
4.申請中職專業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的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科,納入面試環節進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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