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考試成績合格、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完成碩士學位論文和規定的培養環節,并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經校學術委員會審議合格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學歷證書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證書(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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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5年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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