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空間效力所解決的是一國刑法在什么地域、對什么人適用的問題。從各國刑法及國際條約的規定來看,一國刑法不僅能適用于本國領域內,而且在一定條件下也能適用于本國領域外,但刑法在國外的適用受到國際法的制約。制約刑法在空間上的適用范圍的國際法原則,就是國家自我保護與國際協同。當行為與本國具有場所的、人的、物的關系,侵犯了本國國家或其公民的利益時,就有適用本國刑法的權力。防止犯罪和保障犯罪人的權利,是現代國際社會所共同關心的問題,是各國在刑事司法活動中相互協力追求的目標。
刑法在空間的適用范圍,涉及對國內犯(發生在本國領域內的犯罪)與國外犯(發生在本國領域外的犯罪)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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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2016黑龍江事業單位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刑法之刑法空間效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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