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事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津人專[2005]2號)文件,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為: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1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8年。
3、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5年。
4、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博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3年。
5、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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