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報廣元市朝天區人事考試中心審查。參加上述服務項目仍在相應崗位服務的人員,本次計算政策性加分,服務時間計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時。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報考者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在負責審查的有關部門留存。
(三)面試
1.面試實施方案。面試工作由廣元市朝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確定,并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通知應參加面試的考生。
2.資格審查手續辦理。有關部門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與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提前5個工作日在廣元市朝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詢。
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
(1)《報考信息表》2份(請考生在報名時從廣元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主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前)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環節將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6)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參加執業助理及以上醫師資格考試或護士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尚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提供市(州)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確認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兩天內進行。第一天只審查廣元市朝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的應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第一天的資格審查截至當日16:30。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由廣元市朝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第一天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報考者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在第二天進行(即第二天只審查遞補人員)。因報考者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等原因導致不能通知其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的人員,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請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員。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4.面試成績公布。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廣元市朝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廣元市朝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廣元市朝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有關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