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借”而不還?實為索賄!】
4月29日,在上海市青浦區法院刑事審判庭上,由該區檢察院偵查終結并提起公訴的高凱凱受賄案開庭審理。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間,高凱凱利用海關查驗的職務便利,向客戶索取賄賂7萬余元用于個人日常生活開銷,構成受賄罪,遂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2005年大學畢業的高凱凱,經過考試進入上海市某保稅區海關工作,從事海關查驗事務。高凱凱聰明能干,沒過多長時間,就將海關驗收貨物這一套“技術活”熟練掌握。他不僅業務掌握快,為人也熱情,如有客戶的貨物在過關中遇到問題,他也愿意幫忙。一來二去,客戶主動與他套近乎,他在客戶中也培養了幾個“鐵哥兒們”。
一天下午,客戶張滿接到高凱凱的電話,高凱凱稱自己最近換購一套住房,首付款還缺4萬元,想向張滿借錢。張滿經常得到高凱凱的幫助,正愁沒有機會感謝,立即將4萬元錢打到了高凱凱的銀行卡上。
誰知,這只是個開頭。大約過了一個月,高凱凱又對張滿說,他老婆在高速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將人撞傷,急需1萬元現金救人。張滿二話沒說,立即將錢打到高凱凱的卡上。
之后,高凱凱還發生過兩次“緊急”情況,張滿想推都推不掉,只能按照高凱凱的要求匯錢給他。
俗話說,事不過三。高凱凱經常向張滿借錢,但從沒有歸還的意思。張滿看出高凱凱是個“無底洞”,于是慢慢學著“拒絕”,漸漸與之疏遠。
青浦區檢察院偵查發現,高凱凱借錢的理由都是虛構出來的。
王建也是高凱凱的客戶,且經常有貨物過關,隔三差五來找高凱凱。高凱凱就喜歡有點兒問題的客戶來“麻煩”他,這也正是他“拿錢”的機會。
王建的貨物大部分靠集裝箱運輸,對于集裝箱的檢驗,高凱凱自有一套,他是“看客下菜”:對于比較生疏的客戶,他往往采用“全掏”的方法,就是全部進行檢查,不放過死角,經常會查出一些問題;而老熟人老朋友的貨物,他便采用“半掏”的方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于客戶來說,貨物被“半掏”檢驗,就是撿到了大便宜。
王建摸清了高凱凱的檢驗套路后,自然極力巴結高凱凱。高凱凱明白王建的心思,二人一拍即合,配合默契。
高凱凱有著80后青年的灑脫,喜歡去一些高級酒吧、咖啡館,高消費之后買單時,他就會想起王建。一個電話打來,王建就屁顛屁顛地過來結賬。王建還發現高凱凱喜歡運動健身,于是經常邀請高凱凱到一些會所踢球、健身,自然,王建也是買單之人。
自從勾搭上高凱凱后,王建的貨物再沒被“卡”過,每次都順利過關。王建感激不盡,每逢春節前后,都會給高凱凱的孩子壓歲錢,4年下來共計2萬元。
高凱凱的處事方式讓一些客戶頗有微詞,于是有人給海關紀委寫了舉報信。海關紀委正著手調查時,突然接到了高凱凱本人寫來的信,稱自己曾向幾位客戶“借過錢”,但已經歸還。原來,報關公司報關員張軍因涉嫌走私被警方刑事拘留。得知這一消息后,高凱凱坐臥不寧,張軍與他是多年的“老朋友”了。萬一張軍供出自己向他借錢之事,豈不東窗事發?
海關紀委收到高凱凱的信后,認為高凱凱欲蓋彌彰,即刻開展調查。調查結果與舉報情況一致,遂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職務犯罪嫌疑人為了掩人耳目,往往以“借錢”為幌子,向當事人索要財物。在司法實踐中,無論有沒有借條,只要存在權錢交易,且沒有歸還的意思,都符合受賄罪的特征。高凱凱利用自己掌握貨物檢驗的職務便利,開展“選擇性執法”,擾亂海關查驗秩序,并主動向當事人索取錢財,構成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