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愿(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空缺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由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網站公告崗位變動情況,并向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情況說明。
(六)公示和錄(聘)用
1.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聘)用人員,由宣威市教育局組織選崗,選崗按崗位層次、學科,依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若出現(xiàn)成績相同的情況,以抽簽的方式確定選崗順序,不選或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造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并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選崗結束后,報經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后在規(guī)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由宣威市教育局、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錄(聘)用意見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錄(聘)用手續(xù)。被錄(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的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納入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zhí)行。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分別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3.在辦理錄(聘)用手續(xù)階段,因考生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必須在辦理錄用手續(xù)前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本人親筆填寫并簽名的《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符合錄(聘)用條件造成崗位空缺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崗位變動情況在規(guī)定網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相關情況說明。
七、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由宣威市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負責監(jiān)督。曲靖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協(xié)調、檢查和監(jiān)督,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按管理權限調查處理,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一)招聘單位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辦發(fā)〔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格招聘考試的試題管理,加強試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要從嚴處罰。
(四)新招聘的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上級機關不得調動或借用(公開遴選除外)。
(五)對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紀律的,由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視情況責令糾正或宣布招聘結果無效。對違反招聘紀律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八、本方案宣威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監(jiān)督電話:宣威市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0874—7162194
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4—6189648
宣威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 0874—7123686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4—8967925 8967947
原標題:曲靖市宣威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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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宣威市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xls
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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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2016云南曲靖市宣威市教師招聘212人公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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