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常識
時間:2015-04-20 17:49 來源:網絡整理 作者:中山違章查詢
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的機動車輛和駕駛員。
一、現場交通違法行為和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
(1)現場交通違法是指交警工作人員直接在現場對機動車輛開具處罰單;
(2)非現場交通違法是指交警大隊通過“電子警察、群眾拍攝違章、車載電子警察”等交通監控手段,對機動車輛和駕駛員作出的非現場處罰;(電子警察:采用光學數碼、視頻等成像方法、自動監測駕駛員交通違章行為的設備,俗稱“電子警察”)。
二、違反交通管理規定亂停放車輛;
三、違反交通標志、標線的指示行駛;
四、不按交通標志超速行駛;
五、不按交通信號行駛;
六、故意遮擋車牌或不掛車牌;
七、偽造、變造車牌、車輛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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