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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我校創辦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現有南岸校區、雙福校區兩個教學區。
1.學校全稱:重慶交通大學[微博](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2.國標代碼:10618。
3.主管部門: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
4.辦學性質:公辦。
5.辦學層次:研究生(博士、碩士),全日制普通本、專科。
6.辦學地址:
南岸校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66號,郵政編碼:400074。
雙福校區:重慶市雙福新區福星大道1號,郵政編碼:402247。
7.就讀地點:2015年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各專業新生在雙福校區就讀;2015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各專業新生在南岸校區就讀。
8.基本辦學條件:
學校學科專業覆蓋面廣。現有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5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1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領域、59個普通本科專業,2個本科層次、4個專科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具有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73萬人。
學校教學條件好、實力強。學校占地面積3120畝,校舍建筑面積74萬多平方米;圖書館擁有外文數據庫30多個、年訂報刊2400余種、紙質圖書200余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逾2.9億元。學校有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10個省部級重點學科、20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6個省部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7個國家級“卓越計劃”專業、1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4門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2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程。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2000余人,專任教師1500余人,博士生導師近50人,研究生指導教師580余人,高級職稱教師近700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7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省部級及以上專家教授120余人。中國工程院鄭皆連院士、韓其為院士、梁應辰院士等150多名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學校特聘教授或兼職教授。
學校人才培養質量高。本科畢業生離校時的初次就業率已連續17年達90%以上,年底就業率超過98%。2010年學校被教育部授予首批“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稱號,2009年、2000年連續兩次被教育部評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2013年被評為“重慶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示范中心”,2013年、2011年、2009年、2007年連續四次被重慶市評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 “優秀”等級。
第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學校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招生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等形式,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56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六條
我校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共計57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專業共計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招生專業共計4個。其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招生專業為土木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招生專業為輪機工程技術、航海技術、物流管理、工程造價。我校2015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代碼、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批次最終以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七條 我校2015年共計27個普通本科專業按11個大類進行招生。詳情請登錄我校招生就業信息網查詢。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建設,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九條 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
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考生的錄取專業按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相關科目成績(理工類考生比較“數學+外語”的總分,文史類考生比較“語文+外語”的總分)。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行調劑至該省(市、區)招生計劃尚未錄取滿額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直至錄取滿額;對于普通本科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不分別投檔的省(市、區),調劑到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考生,我校將征求考生意見,若專業調劑時,無法聯系上考生,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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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重慶交通大學2015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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