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教學崗位的報名人員應參加學校會同相關學院組織的試講程序,分值為100分。試講采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度等,試講時原則上不使用多媒體。
應聘實驗技術崗位的報名人員還應參加學校會同相關學院組織的實作程序。
(3)面試
應聘教學崗位和應聘教輔崗位的人員在參加相應的考核后均應參加學校會同相關學院(部門)組織的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原則上采取專家隨機提問、應聘人員及時回答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業務常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2、輔導員考試考核
(1)筆試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達到學校劃定的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輪考核。筆試包括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和輔導員職業能力測試(含黨團知識)。分值為100分
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學、教師職業道德、教師法律法規等,占總分值80%;輔導員職業能力測試(含黨團知識),占總分值20%;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題型以案例分析或材料分析題等主觀題為主,兼有部分客觀題。
輔導員筆試成績按總分得分多少,按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含藝術體育)分類排序,教工部按每組不低于1:6的比例遴選出進入面試的競聘人員。
(2)面試
學院組織面試考核小組。原則上采取專家隨機提問、應聘人員及時回答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的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業務常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分值100分。
3、其他高層次人員考試考核
由學校組成考核專家組采取面談、交流、審驗研究成果等方式進行考核。其中院系組織專業能力測試考核,分值100分,院系推薦以后由學校組成專家面試組,進行面試考核,分值100分。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1)碩士研究生(輔導員除外)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30%+試講或實作×30%+面試×40%
(2)輔導員的考試最終成績=筆試×20%+面試×80%
(3)其他高層次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60%+面試×40%
考試考核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應聘該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行業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的,其缺額根據應聘該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由重慶文理學院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學習工作情況、業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以及是否需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考察、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錄重慶文理學院校園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文理學院校園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學校人事處將擬聘用人選報請學校研究,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報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招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
錄用的輔導員由學工部負責安排到各用人單位。可能的情況下,遵循學科專業相近的原則予以安排。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30日內。30日內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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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2015年重慶文理學院招考人員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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