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錄取規則(一)三校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齊的高中生、歷屆高中生、新疆內職班學生1、文化要求:非藝術類考生:參加2016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學測試(滿分150分)與素質技能測試(素質技能測試內容:道德修養與法律常識、基本科學常識、人文藝術素養、時事政治、健康心理素質等。滿分100分);應用法語專業、應用西班牙語、烹調工藝與營養專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業管理專業素質技能測試內容為面試,滿分150分。藝術類考生:參加2016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學測試(滿分150分)與校考(滿分250分)。藝術類考生校考內容為:(1)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影視動畫、影視照明技術與藝術、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專業:素描;(2)樂器制造與維護專業:樂理基礎知識;(3)戲劇影視表演專業:面試。2、錄取原則:非藝術類:合成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或面試成績)+按照規定可以獲得的加分,錄取時先分生源類別(高中生、三校生),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則依次比較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或面試成績)、入學測試成績。藝術類:合成總分=入學測試成績+校考成績+按照規定可以獲得的加分,錄取時先分生源類別(高中生、三校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則依次比較校考成績、入學測試成績。(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高中生1、文化要求:考生必須具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地理和信息科技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不含地理和信息科技的科目成績)A、B、C、D、F折成固定對應的分數:A=100;B=90;C=75;D=60;F=40。非藝術類考生須參加素質技能測試,內容為:道德修養與法律常識、基本科學常識、人文藝術素養、時事政治、健康心理素質等。滿分為100分。藝術類考生須參加校考,內容為:(1)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影視動畫、影視照明技術與藝術、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專業:素描;(2)樂器制造與維護專業:樂理基礎知識;(3)戲劇影視表演專業:面試。滿分均為500分。2、錄取原則:非藝術類:合成總分=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折成固定對應分數后的總分+素質技能測試分數+按照規定可以獲得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則依次比較素質技能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藝術類:合成總分=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折成固定對應分數后的總分+校考成績+按照規定可以獲得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則依次比較校考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三)物流管理(中澳合作)、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中日合作)、物業管理、應用法語(三校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齊的高中生)、應用西班牙語(三校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齊的高中生)、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三校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齊的高中生)、酒店管理(三校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齊的高中生)、旅游管理(三校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齊的高中生)、戲劇影視表演、樂器制造與維護專業:計劃單列,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四)如我校第一志愿未錄滿,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高中生第二志愿考生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同分則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成績。三校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齊的高中生第二志愿考生按統一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五)內地新疆中職班學生計劃單列,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按類按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為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內地新疆中職班招生計劃余額不用于錄取其他類型學生。(六)退役士兵錄取辦法按照上海市教委相關規定執行。(七)免筆試政策:
項目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免筆試,須面試
“星光計劃”職業技能競賽(個人獎項)不限一等獎免筆試,須面試
全國職業技能大賽(個人獎項)不限一等獎免筆試,須面試
旅游職業技能大賽(個人獎項)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一等獎免筆試,須面試
全國計算機類職業技能考試合格證書計算機應用技術三級(高級)免筆試,須面試
日本語能力測試應用日語三級免筆試,須面試
雅思成績獲4.5分語言類專業、物流管理(中澳合作)專業免筆試,須面試
英語獲BEC初級證書語言類專業、物流管理(中澳合作)專業免筆試,須面試
英語獲中級口譯證書語言類專業、物流管理(中澳合作)專業免筆試,須面試
獲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證書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中日合作)、影視照明技術與藝術、社會工作、物業管理四級免筆試,須面試
應屆高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者),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有1門或1門以上A不限免筆試,須面試
應屆高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者),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有2門或2門以上B 不限免筆試,須面試
高中階段獲得省(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優秀團干部稱號者不限免筆試,須面試
免筆試者根據學校要求參加面試,如面試合格,可免試入學,免筆試錄取數不超過專業總計劃數的50%。如經過面試未取得免筆試資格,學生須參加筆試。(八)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加累計)項目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分值
應屆高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者),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有1門B不限加5分
應屆高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者),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有5門或5門以上C不限加5分
應屆高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者),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有8門D或D以上成績不限加5分
少數民族不限加5分
烈士子女不限加20分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不限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