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資格審查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根據報考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面試人員,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發給《面試通知書》。
4.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如某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5.面試主要范圍。
結構化面試,重點考核報考者的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內容。
專業試講,重點考核報考者教學基本素養、實現教學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內容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教學方法與手段、教學效果等要素。
6.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考核
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教育網、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省人社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教育廳、人社廳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省人社廳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未就業證明。
3.2016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
4.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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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2016年4月四川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招聘22人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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