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我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通過省人社廳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用人單位憑確認復函,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在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單位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028-87843597(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
監督電話:028-87843483(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紀委監察處)
028-86113474(四川省教育廳監察室)
原標題: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4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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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月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基本情況
2016年四月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復習參考教材及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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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2016年4月四川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招聘22人公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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