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組織領導,《意見》強調,一要高度重視,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將律師制度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出專門部署,并抓好落實。二要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三要加強宣傳,積極引導對律師制度和律師隊伍進行正面宣傳,為推進律師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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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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